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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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第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5-04-17点击数:来源:

    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党校决定举办第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4月21日-5月7日;

    结业考试:5月8日19:00-21:00。

    二、培训对象

    符合培训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方式

    1.集中学习:学习专题的安排以中组部组织一局编印的《入党教材》为主要参考书目,以及参阅共产党员网、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相关内容纳入到本次培训中。

    2.专题辅导:统一安排7个专题进行辅导。

    3.分组讨论:围绕7个专题辅导内容进行分组讨论。

    4.志愿活动:以小组为单位制定志愿活动方案,在保证活动主题健康、积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一次志愿活动。活动结束后,于规定时间内报送志愿活动总结,要求图文并茂。

    四、培训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指派专人组织培训工作,明确培训要求,严明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全校教工和学生中的普通党员纳入本次培训范围,结合办班实际,采取分批轮训。普通党员参加培训班的政治理论课程,不参加结业考试。

    (三)本次培训主要是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为主,参训人员要切实提高认识,熟记《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以端正的态度参加学习,按照党校的培训日程认真参加学习、讨论和志愿活动。

    (四)学员要自觉地遵守培训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存档,如无故不到,将取消其学员资格。

    (五)培训结束时,参加学习的学员均需参加结业考试,并于5月8日之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xx党支部**小组讨论记录表》、志愿活动策划总结及培训小结等材料的纸质版交至党委组织部(党校)(17号楼309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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